在层出不穷的性骚扰事件背后,我们该如何看待女性赋权
2018-07-26 10: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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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Megan McArdle  来源:商业周刊中文版 

近日,公益圈和媒体圈接连爆出性骚扰丑闻。光明网报道称,知名公益人雷闯被举报涉性侵,事后雷闯回应称该女生文中所述属实,但表示双方当时是恋爱关系,雷闯同时宣布不再担任“亿友公益”负责人。7月23日晚,澎湃新闻报道,江苏南通的环保行动者刘斌在微信朋友圈发文,指控冯永锋对其机构的女实习生和女性员工事实性骚扰,情节包括袭胸、暴打和强奸等。冯永锋次日对举报内容作出回应,并罗列“性骚扰”的事实,期望得到原谅。
仅仅一天之后,据《新京报》报道,网络文章爆料媒体人章文在2018年5月份对一女子进行性侵害;章文委托律师发声明称,强奸事实不存在。
这几起事件均始于社交网络平台,且都为各自领域较有声望的公众人物牵连其中,俨然中国版的“#MeToo”——这个因2017年10月哈维·韦恩斯坦性骚扰事件引发全球广泛传播的社交媒体标签鼓励越来越多被性骚然或侵犯过的女性站出来,同时引发了关于女权运动的讨论。在#MeToo不断发酵时,彭博专栏作家Megan McArdle撰写的这篇评论文章,探讨#MeToo运动语境下的女性赋权议题,值得大家深思。

就在一年前,玛格丽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还是女权主义运动的化身。当时根据她的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使女的故事》(Handmaid’s Tale)由于“出人意料地合时宜”(我还小小取笑了一番这种说法),受到了广泛好评。

不过,如今时间过得可真快。阿特伍德突然发文为自己作辩解,她被指控为“坏女权主义者”,仅仅是因为她表示在没有任何正当程序的情况下解雇被指控性骚扰的人,最终不会让社会取得进步。

《使女的故事》

女性分歧

当今的女权主义出现了奇怪的倾向,年长和年轻的女权主义者存在明显分歧。达芙妮·默金(Daphne Merkin)最近在《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发表的关于女性对#MeToo(我也是)运动存在疑虑的专栏文章就暗示了这一点。最近有篇披露约会细节的文章把喜剧明星阿齐兹·安萨里(Aziz Ansari)当作羞辱的对象,此后凯特琳·弗拉纳根(Caitlin Flanagan)站出来说,“在过去的100年里,西方的性伦理变化如此之快,以至于到你50岁的时候,对年轻人常见性行为的详细描述看起来像是科幻小说,”她写道,“你理解词汇和句子结构,可是所有的行为都发生在外太空。你只是太老了。”

哈维·韦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

我已经和几十位同龄或比我年长的女性谈论了#MeToo的话题,所有人都或多或少地表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并不是说我们反对#MeToo运动;哈维·韦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这样的败类被赶出娱乐圈和电影界,让我们感到喜出望外。可是我们也看到,韦恩斯坦和那些主动求欢(令人尴尬、手段拙劣)的家伙有明显的区别。对于20多岁的年轻女性来说,她们似乎看不出这种区别,要求对后者进行的社会惩罚不亚于对暴力强奸罪的惩处。

自愿交换

我们还注意到一点,某些东西似乎与正义诉求有着深刻联系:这些女性虽然没有在身体上或经济上受到威胁,可是她们却表达出强烈的无助感。作为人类历史上最有能力的一代女性,她们怎么会觉得对身体的控制还不如自己的祖母辈?

请让我试着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认识的一位头脑睿智的社会科学家指出:女性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我们不再用任何道德语言来谈论性行为,只能表示同意。所以,当男性的做法让女性感到不妥时,比如极力追求随意的性行为而不在乎被追求女性的感受,我们只能想办法把这描述成并非两厢情愿,即使她同意了发生性行为。

当然,按照过去的做法,我们有很多难听的字眼来形容那些随意与女人上床、忽略她们感受的男人,比如下流鬼、好色之徒、浪荡子和无赖。这些字眼现在已经成了老掉牙的说法。不过在我看来,这正是年轻女性想要表达的意思,而她们却把男女酒后乱性和糟糕的一夜情说成是男人滥用权力,违背她们个人意愿,即犯罪或者近乎犯罪的行为。很多人对此感到不可思议:现在当个坏情人就是犯罪吗?

这是不管用的。也许我们的道德语言略微丰富些,不仅可以解释我们目前的困境,还能阐明背后的结构性原因。我想到了政治学家迈克尔·芒格(Michael Munger)近期发表的一篇论文,其中介绍了“真正自愿交换”的概念。简单地说,虽然我们对自愿交换有很多讨论,但实际上我们经常认为自愿交换是不道德的事情。毕竟,韦恩斯坦提出的交换条件虽在某种意义上说是自愿的,但也是完全无法接受的,类似于自然灾害后哄抬价格、敲诈勒索和类似背信弃义的行为。

芒格教授认为,我们凭直觉认为,为了让交换真正有效,双方需要最低限度可以接受的其他方式来达成交易。就性行为而言,我认为女性通常感觉自己不再有其他选择。所以将芒格教授的分析结果应用到男女双方同意的性行为(或许可以称之为真正两厢情愿的性行为),可能会让我们了解到哪里出了问题。

对随意的性行为或急切的求欢举动,我这一代的女性并非全然陌生。但是我们碰到这类事情的时候,却没有感到深受伤害或者怒不可遏。如果我们去了某个男人的公寓,我们可能因为对方不停地索求而恼火,可是不会感到被冒犯,也不觉得自己无法拒绝或不能脱身。

然而,我步入成年的时候,恰好是艾滋病使性解放复杂化、互联网还没有推波助澜的过渡阶段。一方面是因为随意的性行为风险很大,所以还存在着强大的约会文化,为女性提供了一夜情以外的选择。我们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其他方式,这反而限制了异性恋男子选择一夜情而不是约会的能力。

社交软件Tinder

现在看来情况的确不同了。艾滋病不再是致命的疾病;Tinder等应用程序让男性更容易找到适合的约会对象;大学已经从男生居多转变为女生居多,这种男性变稀有的现象可能会导致大学文化的转变,越来越多地倾向于似乎男性更喜欢的随意性行为。

如果有足够多的女人愿意包容那些寻欢作乐、追求艳遇的男人,那么其他女性也觉得她们必须顺应潮流。告诉某个女人摆脱这种心态,和鼓励她通过放弃工作来推翻资本主义一样不现实。由于日日独守空闺并不是随意性行为以外我们社会所能接受的底线,所以女性可能认为她们同意的性行为是自愿的,但不是真正的自愿。如果男人显然只对那件事情感兴趣的话,她们最终会感觉受到了侵犯。

道德语言

但是,如果这就是我们这代女性和年轻女性的区别,那么我们要如何运用新的道德语言?我们如何才能像当今的年轻女性一样,有足够多的其他选择去面对以泛滥色情为蓝本的令人沮丧的性行为?

一个答案就是“训导”,可是我认为这不是非常令人信服的答案。数千年的人类性行为经验表明,无论多么严格的训导,实际上并不能很好地控制人类的性欲。社会真正能做的是改变追求性爱的成本。

这给我们带来了“明确同意”准则:除非女方积极热情地同意,否则男性必须停止性行为(违者将以强奸罪被起诉)。这种同意门槛过高的设想目前在女权主义者当中很受欢迎,若不是完全行不通,这种想法会很有吸引力。首先,因为“明确同意”在任何时间都可以被撤回(包括以沉默方式),所以无论女性是否依然同意性行为,男性都会在永远不确定的状态下行事。

回顾历史,你会发现大多数社会实际上产生了相当于卡特尔的社会制度:如果你想要性爱,你首先要投入某种关系,因为这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轻易获得。当然,这些制度经常对女性十分不利,不过这往往是卡特尔的运作方式;如果卡特尔成员有欺骗行为,以低于固定价格的定价出售商品,就会遭到其他成员的报复,而不是其客户受到惩罚。

这种可能性让人感到颇为不快。现在不是新维多利亚时代的道德警察迫使水性杨花的女子离开伦敦,而是女性决定逼迫那些冒犯她们的男人不再为所欲为,甚至威逼其他女性加入进来。

如果在男性家里,他们强迫女性与之发生性关系“长达”30秒,女性就起身告辞,那么我敢打赌,对方会采用更礼貌的求爱方式。如果她们说服对方在第三次约会前没有性行为是条铁律,那么男士就不得不规规矩矩地等到第三次约会,也许到那时才会知道她姓什么。

说服女性群体要求优待(得不到就发脾气离开)似乎很困难,但是至少比说服男性他们其实也不想面对自己露骨行为的后果可能更为奏效。女性是对目前的状况最不满意的群体;她们最有可能愿意率先做出牺牲来改变现状。

我不禁感到,羞辱名人的做法变得如此普遍,不是因为安萨里形象尽毁这样的丑闻特别有用,而是因为女性觉得无力以其他方式改变男性的态度。可悲的是,人们只要对女性有能力改变这种局面提出建议,都会被称为“指责受害者”,就像是我们生活在理想世界里,成为最有可能或有能力扭转局面的人,总是等于成为最初造成问题的人。

说到底,也许这就是老派的“坏女权主义者”和新潮的“好女权主义者”之间最大的区别:我们并不指望男人变得完美。我们认为,女性拥有必要和充足的能力来创造我们想要的世界。我们也理解,使用这些能力有时候可能令人不快。但是,成为做出选择的人(诅咒无赖去见鬼),总比像维多利亚时代的仕女那样耐心等待男人为女性解决问题要好得多。

(本文内容不代表彭博编辑委员会、彭博有限合伙企业、《商业周刊/中文版》及其所有者的观点。)

撰文:Megan McArdle 编辑:林一丹、赵露露 翻译:孟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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